父母與子女之間,也存在一個關系問題,如何處理才能讓孩子更好更獨立健康的成長呢?
一,在教養(yǎng)過程中,要隨著孩子的長大,逐漸給他們較多的自由與責任。例如:在孩子有能力自己穿鞋時,就讓他自己穿鞋,孩子會處理零用錢時,就讓他學著運用少量的金錢。慢慢的,孩子長大以后,就能在父母的輔導之下,自行決定前程、工作和婚姻對象。至于要在孩子多大時給他那些權利與責任昵?實在并無定論,必須要考慮孩子的發(fā)展狀況以后,再由父母共同商定。父母所需具備的,是一份鼓勵孩子獨立,也準許孩子獨立的態(tài)度。
二、在自己的心態(tài)上,要認識孩子遲早要離開我們而去的事實,不要企圖把持不放。對幼兒的父母來說,談及孩子離家似乎還是很遙遠的一事,但是重要的不是孩子離家的年限,而是我們自己能否培養(yǎng)出對子女無所求的心態(tài)。中國傳統的孝道自然應該維持,但是在方法上卻要有所不同。為人父母,照顧一個無助的生命成長,自然應當盡力去養(yǎng)育、教育,卻不可把他們當做自己的財產或自身的延續(xù)。只要我們誠心愛護,相信孩子必會產生孝愛之情。過分操縱或把持不放,反而只會桎梏孩子的心靈,所以,為人父母的不必過分強調為孩子做的犧牲,也不重要提醒他們將來得要如何報償,務使自己的愛,真正成為孩子長大的動力,幫助他們養(yǎng)成健全的人格,那么,孩子將來必定是一個有能力去愛人的人。
有人說:“愛一個人是要使他自由,擺脫束縛,甚至擺脫來自自我的束縛”這句話不是很值得含詠再三嗎?